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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18, 2013

迷失羔羊


今天是和珊姑娘,Jazlyn相约的下午茶,非常感谢她们常常因为要配合我的工作而到Setia City Mall经过塞车,找车位,塞人的种种恼人事件还要给我一句怨言都没有!天啊,怎么可以会有性格那么好的人啊.

看到佟少的可爱摸样真的让人好想捏一巴!如果说爱情可以将一个女生变女人,那么孩子可以将一个女人变成魅力母爱的独立女性。(绝对不是安娣)看着珊姑娘怀着大肚子变成今天一个人带着大包小包和佟少还能笑容满面和我们喝下午茶,真的不让我站起来掌声鼓励都不行啦。当她拿着瓶瓶罐罐帮小孩冲奶的时候,那个样子是散发光芒的美。

聊起了我停笔事件,撇开生活和工作忙碌之余,其实是因为我迷失了。

以前的我因为爱写些废话而开始了部落格的生涯,爱分享到哪里用餐,生活上的小点滴,什么大便都可以写一堆。慢慢的因为要讨好读者而费尽脑汁去写部落格,希望每一位看着我的部落客的人都可以得到或学到一点小贴士。可能把自己搞到很压力,所以舍性不写了,连开我的部落格都感到很抗拒。

有时候在FB会收到一些读者的信息问我什么时候有更新等等的,我都笑说会的会的,但是其实我还蛮懊恼说到底你们要看我写什么。到了有一次,某位读者说她是喜欢我说话方式很有趣而慢慢开始看我部落格的。当下,突然有小灯泡在我脑海里亮了起来!对,就是像BOBBI BROWN的名言,Be who you are.

或许我应该撇开那些自我烦恼的压力开始继续写下去,像老人家说的:“豁出去吧!”

我并没有范冰冰的美貌,张小娴的文采,没有周游列国的经验,没有如牛尔般专业护肤分享。

我很容易被影响,偶尔会怀疑自己,很俗辣,甚至有时候还会爆出一些不好笑的冷笑话。

现实生活的我不多话,外貌冷漠,犹如高傲冰山一样,但是如果你认识我,我其实是个疯婆子,而且越夜越发作。再加上一点酒精,我直接跟你变好朋友了。

这样的我,你接受吗?

3 comments:

sock peng said...

写部落本来就是自己喜欢的事情
因此每次觉得迷失的时候,我都会建议他人
问自己:为什么当初要写部落?你还有这个初衷吗?
如果是回到原点开始。。。。。。

加油!

~珊姑娘~ said...

我来了我来了!
我不介意去SCM找你哈拉!下个月我们再去!
再带你的佟少~~~~去看美女姐姐,哈哈!
*谢谢你^^

看到你的更新,真的很开心!

Be who you are
我喜欢这句!
就写你自己要写的!^^

你外贸美艳冷酷,其实底子是个热情跟我们一样的疯婆子,好呀!哈哈!

Jazlyn said...

为什么我现在才发现这篇文章?? 为什么?? 哈哈
真的做妳自己就好了, 别想太多!! 不管你写什么大便, 什么废话我都喜欢读啊^^ 但是我更喜欢和你讲话时看你脸上变化无穷的表情啦 XD